为了社会的安宁--记陕西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商洛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
【摘要】法官是敲响人间公平和正义的持槌人,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,给民众以寄托和希望,他们办的不仅是案件,还关涉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。在商洛中院,有这样一群人,
法官是敲响人间公平和正义的持槌人,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,给民众以寄托和希望,他们办的不仅是案件,还关涉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。在商洛中院,有这样一群人,三年来,他们用敬业的汗水书写着瑰丽的人生,用坚定的信念践行着初心和理想,让“人民法官”四个字,在阳光司法中闪烁着璀璨的光芒,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,他们就是2021年度陕西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商洛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。
把每一桩案件都办成“铁”案
刑事审判是确保党和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工作,关涉到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个人生杀予夺,来不得半点疏忽。本着不冤枉一个无辜的人,也不能放过一个犯罪分子的初心,商洛中院刑一庭的法官严把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、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,严密细致办理案件,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。
商洛中院刑一庭现有在职干警7人,其中正式在编干警3人,聘任制书记员4人,全庭干警始终牢记刑事审判神圣使命,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,惩罚犯罪,保障人权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,为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宁撑起了一片蓝天。
数千页,百余万字,这是商洛中院刑一庭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判决书的厚度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商洛中院刑一庭坚持从严从快、从重打击,共审结涉黑恶案件9件百余人,结案率100%,其中审结的徐光频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,是商洛市办理的第一件涉黑案件,是商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。
徐光频等11人涉黑案,该案涉及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开设赌场罪、窝藏罪五个罪名,13起犯罪事实,这些案件涉及被告人人数多,罪名众多,在商洛当地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。
由于该案指控事实多,被告人人数多,时间跨度长,案卷多达几箱,该案受理后,为了保证案件顺利审理,对被告人的定罪、量刑认定、打财及证据上存在的问题,商洛中院刑一庭的法官多次研判分析案件焦点争议问题,严格证据裁判,从严审查把握定罪量刑标准。尤其是打财问题,公安查封扣押了多名被告人的房产、车辆、手机、银行卡、电脑等物。针对这些扣押物品,办案法官们逐一分析涉案财物与案件的关联性,确保打准打实。庭审前,办案法官与公诉人、辩护人就本案程序性事项、举证方式及顺序,控辩双方争议焦点,公诉机关对涉案财物处理建议等问题召开庭前会议,将大量程序性问题解决在庭审前,保障庭审高效进行。正是由于前期做了大量充分的准备工作,原预计五天的庭审,只用了三天就审理结束,该案于2019年8月21日立案受理,2019年9月24日至26日开庭审理,并于2019年10月10日公开宣判。
商洛中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,依法对被告人徐光频、丁辉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,对被告人石源判处无期徒刑,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十个月不等。在依法严惩被告人的同时,从严推进打财断血,对徐光频等3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对8名被告人判处罚金共22.3万元,并依法追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350万元违法所得,确保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。
各被告人在宣判后不服,向省高院提出上诉。省高院审理后,于2020年4月30日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通过该案的成功审理,商洛中院总结了组织领导、庭审把控、后勤保障等多方面的涉黑案件审判经验,出台了涉黑案件《庭审规则》和《庭审技巧》,指导全市法院涉黑案件审判工作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
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
法官在许多市民和百姓眼里,手握权力,威严有加,然而,谁能看到每一桩案件背后法官付出的辛苦和努力。每办理一桩案件,刑一庭的干警们都要做许多繁琐的准备工作,静心审阅卷宗,分析和研判证据中的矛盾和疑点,查阅法律法规。每一起案件,干警都要及时给被告人或其单位送达各种法律文书,告知当事人各项权利义务。每当遇到重特大案件,更是小心谨慎,力争不出任何差错。
文章来源:《政法论坛》 网址: http://www.zfltzz.cn/zonghexinwen/2022/0314/17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