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易法院邀请政法干警旁听民法典施行后该县首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
【摘要】原告鲜某某的车辆停在小区时,被小区业主抛下的酒瓶砸中,致使车辆受损。鲜某某认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,遂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损失。11月10日上午,米
原告鲜某某的车辆停在小区时,被小区业主抛下的酒瓶砸中,致使车辆受损。鲜某某认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,遂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损失。11月10日上午,米易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民法典施行后的首起“高空抛物”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,邀请了部分政法干警旁听。
2020年1月,原告鲜某某以24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汽车。2021年7月22日早上8时许,小区物业保安打电话告诉鲜某某,说是听到“砰”的一声,鲜某某停放在小区指定停车区域的车被砸了,鲜某某立即前往查看,发现车辆被高空抛掷的酒瓶砸坏,随后立即报警求助,但因该区域未安装监控,无从得知是哪一户人家扔下的酒瓶,派出所也无法处理,鲜某某找小区物业协商,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。于是,原告鲜某某将某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修车费、过路费、邮费合计人民币5774元。
庭审中,原被告对是非责任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,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,不同意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。因意见分歧很大,原被告双方也不同意心平气和地协商处理这起纠纷,庭审后双方不欢而散,均要求法院依法裁判。
旁听干警表示,政法部门应加大“高空抛物”法律法规及危害程度的宣传力度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“头顶上的安全”。
王锡怀
【来源:攀枝花长安网】
声明: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 邮箱地址:
举报/反馈文章来源:《政法论坛》 网址: http://www.zfltzz.cn/zonghexinwen/2021/1118/1532.html
上一篇:25名干警获云南“最美政法干警”表彰
下一篇:没有了